中文版
|
English
首页
关于我们
今日远航
远航简介
远航文化
组织架构
专家团队
精英团队
管理团队
高级顾问团队
远航经营
远航历程
服务客户
加盟我们
汇款信息
团队生活
联系我们
专利领域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复审及无效
常见问题
商标领域
商标注册
复审及异议
商标分类表
著名及驰名商标
常见问题
境外知识产权
境外商标
美国商标
香港商标
台湾商标
欧盟商标
日本商标
韩国商标
马德里商标
其他国家
境外专利
美国专利
日本专利
欧洲专利
韩国专利
香港专利
台湾专利
PCT国际申请
其他国家
政府项目补贴
国家(深圳)高新企业
国家高新企业
深圳高新企业
双软企业评估
双软企业评估
政府项目补贴
深圳科创委项目
深圳经信委项目
中小企业服务署
深圳各区项目
知识产权资助
深圳市资助
南山区资助
罗湖区资助
福田区资助
龙岗区资助
宝安(龙华)资助
其他知识产权
计算机软件保护
普通作品版权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知识产权体系贯标
法律服务
专利侵权
商标侵权
法律诉讼
案例分析
banner1
banner2
banner3
新闻中心
远航公告
行业信息
要案追踪
联系我们
深圳远航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总机:86-755-82897199(总机)
传真:86-755-83981901
电子邮件:vip0755@vip0755.com
办公地址: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1018-1020室
首页
-
新闻中心
-领取商标注册证书注意事项
返回上一页
领取商标注册证书注意事项
1、
商标注册有效期间,如果发生转让他人、许可他人使用以及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的情况,请及时通知我方办理相应手续
,以避免后期商标被提起无效宣告、三年不使用撤销时,因商标局的官方文件未及时收到,错过救济期限而产生的商标无效等严重不利后果。
2
、
10年有效期满如需续展,请届时通知我方办理续展手续
。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之后每三年间需在中国大陆实际使用或在中国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刊登广告权代使用,请予注意此项使用要求并保留有关证据,否则他人一旦提出请求,本注册商标便有被撤销的风险。
友情链接
web对话
live chat
商标
专利
资助项目
律师服务